一、企業自我評價與注冊登記
1.自我評價
企業需對照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的八大領域(如電子信息、生物醫藥等)及認定標準(知識產權、研發費用占比、高品收入占比等)進行客觀評估,確認是否符合條件。
2.網上注冊
登錄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”填寫《企業注冊登記表》,提交至地方認定機構審核激活賬號。
二、材料準備與提交
1.核心材料清單
基礎材料: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近三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。
技術材料:知識產權證書(發明專利、軟著等)、科研項目立項證明、科技成果轉化證明(如檢測報告、銷售合同)。
財務材料: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(需中介機構出具)、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專項審計報告、經鑒證的財務報表。
人員材料:科技人員名單(占比≥10%)、社保或勞動合同證明。
2.材料審核要點
知識產權需與核心技術及產品強關聯,避免突擊申請;
研發費用歸集需專賬管理,境內研發費用占比≥60%;
高品收入占總收入≥60%,證明材料需與發票品名一致。
三、專家評審
1.評審流程
認定機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評審組,對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與技術評估,重點關注知識產權質量、研發活動真實性、成果轉化邏輯等。
2.評分標準
按專業化、精細化、創新能力等維度評分,總分需≥71分(部分省份要求更高)。
四、審查認定與公示
1.綜合審查
認定機構結合專家意見,對通過評審的企業進行綜合審查,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(如研發場地、財務數據等)。
2.公示備案
通過審查的企業名單在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”公示10個工作日,無異議后報國家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。
五、頒發證書與后續管理
1.證書頒發
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獲得由科技、財政、稅務部門聯合頒發的“高新技術企業證書”,有效期三年。
2.年報提交
企業需每年5月底前通過認定管理系統提交上年度發展情況報表,未按時提交可能影響資質延續。
六、試點政策(部分地區適用)
北京市等試點地區對集成電路、人工智能等領域企業實行**“報備即批準”**政策,簡化流程,符合條件的規模以上企業可“隨申請、隨認定、隨備案”,但仍需滿足研發費用占比等核心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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