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部門: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
補貼金額:資金支持
新技術新產品申報單位應為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注冊,有獨立法人資格,生產經營正常,具有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生產所需的場所設施和人才支撐,財務管理制度健全,申報截止日前3年內未發生重大(含)以上安全、環保、質量事故(事件),且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嚴重失信記錄。
申報的新技術新產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、產業政策、技術標準和科技倫理規范的相關要求,符合省產業發展導向,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技術成熟,產品質量可靠,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市場前景。
屬于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,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。有行業特殊管理要求的,必須具有國家或省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批準頒發的生產許可證。
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應列入新技術新產品認定范圍:
(一)不符合國家節能減排和資源節約要求。
(二)原技術產品已經過認定,現無重大改進。
(三)將產品整機拆分成若干部件、組件和零件,或將系統應用軟件拆分成若干模塊化軟件,或將軟硬件一體化產品拆分成硬件裝置和控制軟件分別申報認定的。
(四)完全以外購元器件(零部件)、原料組裝(或分裝)的產品,申報單位參與聯合設計、合作研發的除外。
(五)有質量問題或隱患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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